我省34家土地评估机构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信息来源:联合振华 发布时间:2017/11/29 13:16:51
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有关要求。2017年9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用字[2017]90号),开展我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
据了解,截止2017年11月20日,我省共有34家土地评估机构通过备案,并获得由省国土资源厅发的备案函(具体信息点击下载附件查看)。备案函载明的机构信息有:机构名称、备案编号、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评估师姓名及证书尾号(后四位)。根据规定,已获得备案函的土地评估机构,在涉及到上述信息或其他重要信息(如:股东、企业性质等)发生变化时,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申请变更备案,由省国土资源厅重新核验并换发备案函。
根据要求,已获得备案函的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评估专业人员,应规范执业,主动接受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同时,海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是我省目前依法成立的负责土地评估行业管理和土地评估培训服务工作的行业自律性组织,鼓励在我省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申请加入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附件:
鸿泰大厦压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