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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对做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以下简称两个通则)组织实施、规范混合用地地价评估和加强行业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根据《通知》要求,涉及多种用途混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应按各不同用途分别评估地价。2021年6月1日起,出让地价估价报告除需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报告内容和格式外,估价结果和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在总地价外应按各用途单列地面地价、楼面地价和总价。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有关报表将同步进行调整。中估协将在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活动中重点关注。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和《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是首部针对包括土地、矿产、海域海岛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价格评估进行整体性规范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技术原则、主要技术路径、价格内涵的界定、价格影响因素、各类自然资源价格的基本评估方法与应用要点、自然资源保护涉及的价格评估、政府公示价格评估以及基本执业准则等十一章及三个分别针对部分类型自然资源评估方法的规范性附录。
《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规范了自然资源分等定级的基本原则、技术路径、工作组织和成果要求,让分等定级制度程序化、规范化,更具操作性。其中,自然资源等别着重体现自然资源的天然禀赋、现实生态地理条件等宏观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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